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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公司利用三方支付通道非法转移资金,涉案超20亿!

2022-7-22 09:50|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2243| 评论: 0

摘要: 以跨境电商公司名义与多家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签订跨境支付合作协议,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并从中非法获取高额利润。近日,湖北黄冈警方联合市县两级警力打掉了以江某、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作 ...

以跨境电商公司名义与多家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签订跨境支付合作协议,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并从中非法获取高额利润。

近日,湖北黄冈警方联合市县两级警力打掉了以江某、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作案手机10余部,转账银行卡40余张,作案电脑16台,账目资料数千份。

2021年10月8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收到湖北省厅经侦总队下发的李某等人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经过研判发现李某等人是一个涉嫌以跨境电商公司名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团伙。

2021年12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厅将此案指定黄冈市公安局管辖。

2022年5月10日,该案被湖北省公安厅列为“雷火2022-剥茧”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

经过缜密侦查,专班民警初步掌握了李某等人犯罪信息。2022年6月8日至10日,专班民警30余人,远赴广东深圳开展第一波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摧毁一地下钱庄窝点,抓获李某、江某、赵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

经查,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嫌江某等人为首的非法经营团伙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进行牟利。江某等人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境内开设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国内多家第三方支付结算机构签订跨境支付合作协议,再寻找目标客户,使用该团伙控制的公司帮助客户进行非法买卖外汇交易。完成交易后,江某等人则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手续费。现已查明该团伙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高达20余亿元、江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目前,李某、江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展现出强劲发展活力。在此背景下,不少支付机构纷纷开拓出海,寄望跨境支付业务成为新的增长引擎。

最新数据显示,2021全年,共有43家支付机构开展了跨境支付业务,共处理跨境支付业务71.91亿笔,增长62.55%。其中,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收入较2020年增加1200亿元。

同时,由于跨境交易背景复杂,交易性质隐蔽性较强,识别客户身份、资金用途难度较高,洗钱行为难以被监测,更易被不法分子用于从事洗钱活动。再加上少数支付机构为了抢夺市场份额,拓展更多业务,违规提供支付通道,导致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不少支付机构因反洗钱不力,收到大额罚单,有的甚至被注销支付牌照。

行业人士认为,对于希望涉足跨境业务的支付机构来说,合规和产品能力才是构建支付机构最大竞争力。只有加强业务合规,严格主体审核,不断优化交易监控模型,业务才可以持久存在下去。面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商户需求,产品能否不断及时更新换代决定未来跨境支付市场份额,合规和产品能力将同时构建跨境支付机构未来长久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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