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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重要通知!

2021-1-20 10:11|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1844| 评论: 0

摘要: 近日,财付通发布《微信支付商户巡检通知》。 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近期,微信支付将对合作商户进行现场巡检工作。 巡检开始前,巡检人员将提 ...

近日,财付通发布《微信支付商户巡检通知》。

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近期,微信支付将对合作商户进行现场巡检工作。

巡检开始前,巡检人员将提前与您电话进行联系,告知巡检时间及所需材料。

现场巡检中,巡检人员将根据商户入驻时留存的地址进行上门巡检,通过“微信支付商户巡检”小程序获取相关资料进行巡检,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料信息、营业执照、店内陈列照片等材料。

微信支付表示,巡检全过程不会收取费用或额外获取巡检小程序要求之外的资料与信息。

加强商户巡检工作,防范收单风险

近年来,随着条码支付业务的推广,部分商户和顾客通过虚构交易,以二维码支付后再返还资金达到套现目的,最危险的是不法分子违规移机将收款终端挪用至赌博等非法平台,将赌博交易包装成话费充值或其他正常交易订单完成支付,给收单业务和反洗钱工作带来巨大风险。

对此,监管曾多次发文明确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强商户巡检工作。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应建立特约商户检查、评估制度,根据特约商户的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的检查、评估频率和方式,并保留相关记录。

2019年3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85号文),针对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情况,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等方面提出21项措施,要求支付机构切实履行商户身份核实、交易风险管理等职责,对于无法监测位置或与商户经营地址不符的交易,暂停办理资金结算并立即核实;确认存在移机等违规行为的,停止收单服务并收回受理机具。

去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也对特约商户巡检提出明确要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制定特约商户巡检操作指引,明确巡检流程、巡检内容、支付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交易测试和巡检记录保存等内容,收单机构应根据上述指引开展特约商户巡检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多家支付机构因未按规定开展特约商户巡检、培训,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巡检制度遭处罚或约谈。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约谈中指出,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对特约商户的巡检义务等情形,巡检流于形式,未按照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定期有效检查,未及时有效地识别特约商户实际经营地址与预留地址不符等问题,要求收单机构完善特约商户管理和交易监测机制,加强特约商户巡检,强化交易监测,并采取有效方式防范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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