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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

2021-1-18 10:20|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1421| 评论: 0|来自: 北京日报

摘要: 继支付宝、京东金融等平台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近一个月后,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正式出台。银保监会、央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 ...

继支付宝、京东金融等平台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近一个月后,商业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正式出台。银保监会、央行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存量存款业务到期自然结清。

近年来,商业银行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陆续通过互联网销售个人存款产品,在拓宽银行获客渠道、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然而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隐患,比如产品管理不规范、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当前,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尚缺少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因此行业亟需补齐制度短板,引导商业银行规范开展互联网渠道存款业务。

这份最新《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依法合规通过互联网开展存款业务,不得借助网络等手段违反或者规避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在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合理控制负债成本。地方性法人银行要立足于服务已设立机构所在区域的客户。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规将如何影响行业?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分析认为,此次《通知》影响最大的是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银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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