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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发布关于规范支付服务商接入的通知

2021-1-14 16:01| 发布者: 小鱼| 查看: 1637| 评论: 0

摘要: 近日,支付宝发布关于规范支付服务商接入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落实监管合规要求,加强交易管理,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避免您不必要的损失,现将相关业务规范重申如下:1、服务商不得通过改造 ...

近日,支付宝发布关于规范支付服务商接入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落实监管合规要求,加强交易管理,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避免您不必要的损失,现将相关业务规范重申如下:

1、服务商不得通过改造、包装、篡改接口等方式,主导、教唆、默许、协助商户变更支付产品使用场景。

2、如服务商服务的商户未按照产品类型接入,存在套低费率、套现、套营销资源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将按照服务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服务。

3、如商户存在交易信息篡改等不当行为,服务商应及时督促商户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26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并提出五大整改要求。其中,涉及支付业务领域的整改要求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支付服务商严监管进行时

近年来,随着支付产业的快速发展,聚合支付服务市场吸引了不少参与主体进来,市场规模较大,已经成为支付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支付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缺乏统一管理等原因,也带来了一定风险隐患。部分支付服务商存在转包、分包、从事套现和二清以及为跨境赌博等商户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收单市场秩序。

为了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聚合支付”定位于收单外包服务,划定业务“红线”, 提出四个“不得”: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 ;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去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涵盖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的定义、范围、申请备案的条件、备案工作流程和取消备案情形等内容。

同年10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办法》进一步规范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秩序,完善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自律管理体系。该办法指出,出现伪装商户信息、与商户合谋从事套现欺诈活动等《办法》第十七条所述情况的,系统自动将相应外包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收单机构不得与黑名单中的外包机构及由相关个人担任法人或者负责人的外包机构合作;已开展合作的,应在保证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前提下,自该外包机构被纳入黑名单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有序终止合作,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合作状态。这意味着,进入“黑名单”的收单外包机构,将受到严厉的惩戒,以后在支付市场上将难以立足。

分析人士认为,对于收单外包机构而言,合规经营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应对“深度洗牌”的基本策略。在合规经营的基础上,优化自身产品和服务,加强技术输出能力,拓展支付场景及更多的增值服务,才是收单外包机构面对“深度洗牌”的致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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