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站首页 人物观点 查看内容

北京金融局局长:未来境内应该不会发放虚拟币交易所牌照

2020-1-14 15:59| 发布者: 珍妮| 查看: 28275| 评论: 0|来自: 新京报

摘要: 近期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打击的高压态势,引发了外界热议。1月1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虚拟币监管不存在是否更严格,只会更严格,北京金融局对于发币行为“零 ...

近期监管部门对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所打击的高压态势,引发了外界热议。1月11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虚拟币监管不存在是否更严格,只会更严格,北京金融局对于发币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虚拟货币不能够、也不得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我国只有人民银行才能推出法定数字货币。

目前,很多虚拟币交易所采取VIE架构(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来规避风险,指境外上市实体与境内运营实体相分离,境外上市实体在境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并不实际开展主营业务,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境内运营实体的业务和财务。

霍学文对记者表示,已经关注到这类情况,属于违规且不允许。他表示,不论任何人以任何伪装,只要在国内发行、销售、交易虚拟币就是违法。同时,交易所只要涉嫌把币传销给国内,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引诱投资者投资虚拟币都属违法。

同时,他强调,不允许任何虚拟货币发行机构、交易场所把虚拟币卖给国内人,让国内投资人进行交易,这在北京被严格禁止。“虚拟币除了炒作、割韭菜,没有实质价值。一个交易平台没有实际价值却只能造成投资人被割韭菜、引发社会不稳定,那就没有必要存在。”近日北京警方破获非法数字货币交易所BISS的诈骗案,抓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对此,霍学文表示,交易所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有团队运营交易所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

针对未来境内是否会发放虚拟币交易所牌照,霍学文回应称“应该不会”。

“我国不允许跨境虚拟币交易,任何机构不能把境外的虚拟货币卖到国内,任何机构不得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对于这类型行为,我们会密切监控、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清除一起。”霍学文说。

分享至:
| 收藏

最新评论(0)

1
QQ